港口租赁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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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港口租赁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普通车辆(车辆信息清单中备注只买交强险除外),其他保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车上人员(司机和乘客2万元)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附险; 工程车辆保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车上人员(司机和乘客2万元)责任险。具体车辆信息详见任务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港口租赁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港口租赁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供应商为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拟派人员要求: / ;
3.4业绩要求: /。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
务的;(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
监事)的不同单位;(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
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9)参与港控集团及子公司项目采购存在围串标情形且被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港口租赁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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