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购买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C3-00761-YNTT-0022
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购买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0
最高限价(万元):80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配合省民政厅制定绩效评价指标。通过日常评估、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一是对2025年中央和省级下达所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包含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以及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二是对16个州(市)以及宣威市、镇雄县和腾冲市2025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救助等政策落实,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情况,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进行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包括总报告及对16个州(市)以及宣威市、镇雄县和腾冲市的的分报告,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并于2025年11月前按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会计服务、审计事务等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业务开展资格,不接受分所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及其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自行完成此次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委托相关服务工作(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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