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购置无人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购置无人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B-TY2025--0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购置无人机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经营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13%增值税发票,接受代理商投标。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被授权本单位在职人员)近期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5.投标方不得违规聘用铁路退休人员或辞退人员担任企业职务。6.因受地区限制,投标方无需提供设备制造商资质、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并不进行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以及罗列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但必须出具关于设备的第三方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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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2 1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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