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实训基地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SSCX(GK)2025-005号
项目名称: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实训基地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627252
最高限价(元): 1677252,2350000,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直播带货实训室设备、育婴员设备一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7725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直播带货实训室设备、育婴员设备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设备一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设备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电工技术实训室设备、养老护理设备一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电工技术实训室设备、养老护理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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