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技术研发中心质检站购置检测仪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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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技术研发中心质检站购置检测仪器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YXZB-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技术研发中心质检站购置检测仪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2.9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人因检测所需,需购置1台恒温恒湿箱、1套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综合测试台远程计量装置、1套烟用恒温干燥箱远程计量装置、1台泰伯式挺度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技术研发中心质检站购置检测仪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技术研发中心质检站购置检测仪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法定资格、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须为本招标项目恒温恒湿箱、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综合测试台远程计量装置、烟用恒温干燥箱远程计量装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针对本项目恒温恒湿箱、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综合测试台远程计量装置、烟用恒温干燥箱远程计量装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生效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不接受在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中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1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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