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3-18
项目概况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1000
最高限价(元):891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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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明细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33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乡村建设步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新格局,落实锦州滨海新区空间需求,特开展天桥街道、杏山街道和娘娘宫街道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区域内其余村庄均按照“通则式”村庄规划的管理要求,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规推进村庄建设。
二、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1)目标定位与指标管控: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功能定位;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可根据自身特色,补充地方特色管控指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要控制线、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3)资源保护与利用:对耕地资源、水资源、湿地资源、林草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进行保护利用指引。
(4)镇村统筹发展:镇村体系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产业布局与景观风貌引导。
(5)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公用配套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引。
(6)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提出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的编制内容。
(7)乡镇中心区规划:对用地结构和布局、绿地和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塑造、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开发强度分区及控制线管控指引。
(8)规划实施保障:对详细规划传导、近期行动计划、“一张图”建设与实施监督进行指引。
三、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3)《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和规划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中标单位须配合成果汇报、修改完善及平台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 成果文件要求
按照甲方要求的提供整套入库成果电子文件(Word、PDF等格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形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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