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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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第 2 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蓝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蓝发改(招)许准字【2025】103 号、104 号、105、10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比例:768.71721 万元 $100%$ ;私有资金出资比例:0 万元 $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比例:0 万元 $0%$ ;境外私人投资比例:0 万元 $0%$ ,招标人为蓝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第 2 标段;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
2.3 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项目预算 768.71721 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农田工程:
单项合同额 138.50 万元;
农田规模 0 亩;
2.4 标段划分:4 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12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7,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09-14。
2.6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3. 招标范围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新增,省级补齐资金)第 2 标段,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总控制价为人民币:1385012.83元(含建安工程费:1319059.84元,不可预见费:65952.99 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4)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2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安全员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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