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灯塔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编制灯塔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招标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3-18
项目概况
编制灯塔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编制灯塔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16200
最高限价(元):29162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本次规划范围为灯塔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为中心城区,面积37.63平方公里)
一.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
6、住建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7、《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8、《辽阳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灯塔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灯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1、其他法规文件。
二、编制内容
落实传导《灯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上位规划的功能定位、重要控制线、规模控制、布局结构等,通过对建设用地现状及现行各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情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等因素,分析存在的问题。满足城市空间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
依据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编制单元层面详细规划。
(一)对灯塔市城镇开发边界内37.6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进行单元层面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单元层面详细规划承接传导上位规划意图,落实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单元功能定位、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其他城市控制线、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分区等管控传导要求,按照《辽宁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将相关管控要求分解传导至单元街区,同时提出地块开发管控通则。
在规划编制服务期内,如国家或地方出台新的详细单元划定的编制标准、规范,则按新出台的国家或地方编制标准、规范编制。
(二)对灯塔市城镇开发边界内37.6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进行地块层面详细规划编制,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2)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3)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4).交通、市政等专项研究:
交通规划内容包括规划区内的对外交通、内部路网、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停车系统、智慧交通等内容。
市政规划内容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热、燃气、消防共7个专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地下管线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对支撑城市发展的各类专业管线进行综合布置,预留敷设空间,完善城市管网系统,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承载能力,以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要,保障供给安全。
(5)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三、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但不限定于:
1、规划文本
2、图集
3、附件
4、数据库
详细规划数据库是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在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同步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数据库须满足灯塔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要求,并纳入灯塔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四、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体系健全,项目完成后技术服务保障期限不少于一年,能够及时反馈采购方意见并及时提交成果。
五、验收方式
编制成果的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审批机关批复,并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将数据库纳入灯塔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相关验收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方承担)。
(1)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相关规定;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相关规定;
(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按相关规定;编制成果的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会并通 过专家评审、获得审批机关批复,并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将数据库纳入灯塔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相关验收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方承担)。
(4)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相关规定;
(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按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交正式规划成果并取得批复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