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港区农村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二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海港区农村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二合同段)施工 已由 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审【2025】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海港区农村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发改审【2025】2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海港区农村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二合同段),工程分布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杜庄镇、石门寨镇、驻操营镇、北港镇、海阳镇,共涉及33个工点。主要内容为修复填筑路基;修复路面;修复重建及新建防护工程 ;修复及维修加固排水工程 ;修复重建交叉工程 ;拆除重建、修复及维修漫水大中小桥,拆除重建涵洞(全部为管涵);交安设施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 在近 5 年内(2020 年 03 月 01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 3 年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解除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3.1.8其他要求: /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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