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⑦号、⑧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
辽宁
一、招标条件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备案。以 丹发改审批发【2023】45号 、丹发改审批发【2023】6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⑦号、⑧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丹东市元宝区九道街幸福路27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项目拆除原有楼体总建筑面积1145平方米,包含锅炉房、洗衣房、浴池、食堂、车库等。新建总建筑面积82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8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1栋,配套用房1栋及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精神卫生康养楼、配套用房、附属配套工程。 。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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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TP002024820001001 |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⑦号、⑧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 |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⑦号、⑧号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工程、新建配套用房工程、公共配套工程。 | 255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20.0 |
4.工期要求: 2025年04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项目经理不允许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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