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第七地形测量队电动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航摄系统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电动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航摄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东三街滨江海岸3期14栋405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ZB-2025-003
项目名称:电动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航摄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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