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2)
重庆
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1、包2、包3、包4) 招租 公告
1. 招租 条件
本 招租 项目 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1、包2、包3、包4)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 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租 人为 重庆市 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 招租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租 。
2.项目概况与 招租 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北大楼五楼房屋租赁 。
2.2 招租 范围:
包 1: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五楼 , 总面积为 797.28 ㎡
包 2: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 六 楼 , 总面积为 746.72㎡
包 3: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 七 楼 , 总面积为 746.72㎡
包 4: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 八 楼 , 总面积为 746.72㎡
2.3 租赁 地点:
包 1: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五楼
包 2 :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 六 楼
包 3: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 七 楼
包 4 : 江北区红黄路 91号中北大楼办公楼 八 楼
2.4 租赁 期: 五年 , 起租日以双方签订 合同载明为准 。
注: 投 租 人根据自身拟投分包情况,将项目名称拟为 “ 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1) ”、“ 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 2 )、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 3 )、中北大楼五楼至八楼房屋租赁项目(包 4 ) ” 并分别提供投标文件 。
投租人可参与全部分包投租或任选其中分包投租。
3. 投租人 资格要求
3.1 投 租 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投租人提供机构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加盖投租单位鲜公章) 。
3. 2 投 租 人还应 满足其他要求 ,详见 招租 文件第二章 投租 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3本次招 租 不接受联合体 投租 。
4.招 租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 投租 者,请于 202 5 年 03 月 18 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本 招租 项目的 招租 文件等 投租 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 投租人 下载与否, 招租 人和 招租 代理机构都视为 投租人 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 招租 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投租人 自负。
4.2 招租 文件每 分包 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 递交投租文件时递交 ) 。
5. 投租 文件的递交
5.1 投租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租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04 月 08 日起 10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招租 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租 文件, 招租 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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