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消防整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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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消防整改工程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ZY-NMZB-2025-3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消防整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办公楼和附属楼于2004年建成,建筑面积约$5700\mathrm{m}^{2}$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政府北二百米,现需按消防遗留项目标准进行消防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消防整改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消防整改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件如遇过期,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3.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9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5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消防整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