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新装信创版云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新装信创版云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新装信创版云电脑 设备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ZJZB-2025-12228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新装信创版云电脑设备采购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15台23.8寸显示器 。
1.2.2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日 内安装交付完成并通过验收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 成交供应商 数量 1 名。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504.42 元人民币 / 台 (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 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 。
2.1.3 供应商具备自 20 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 显示器销售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 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 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4 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
2.1.5 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
2.1.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6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 响应 。 代理商 响应 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 响应 产品的 唯一 授权。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再自行 响应 或再委托其它 供应商响应 。
2.1.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3 月 26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3 月 26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3 月 26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 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 项目的 采购代理 机构;
(13) 与本 询比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 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 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 供应商 及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询比 项目 涉及多个产品的 , 供应商 及其任一 响应 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 询比 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 评审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 5 年 0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 5 年 03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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