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山区推广旱地优质稻农业机械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1-00732-YNWM-0012
项目名称:山区农业机械推广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48.5
最高限价(万元):448.5
采购需求:购置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建设农机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1项:机耕路15公里及农机停放点建设及灌溉系统建设;开展农业机械化、植保无人机等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活动1项;耕地流出整改增肥增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160亩。;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6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1)绿春县山区推广旱地优质稻农业机械化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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