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修订水库应急预案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修订水库应急预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3S[2025]120号
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修订水库应急预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最高限价(元): 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修订水库应急预案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4座水库(小海子水库、永安坝南库、永安坝北库、前进水库)除险加固内容及水库蓄水鉴定报告内容对预案部分做修订,预计修订预案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控制运用方案》、《水库监测预报预警方案》《水库汛期调度运行方案》、《水库转移群众避险避灾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4座水库制订10套,每套24本,共240本预案,制订叶尔羌河48团防洪堤、叶尔羌河帕克孜墩防洪堤、叶尔羌河东河滩防洪堤《堤防防汛应急预案》,3段防洪堤制订6套,每套3本,共18本。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5.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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