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宁夏
-石嘴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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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概况
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所需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冶金路 119 号内。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实验楼及实验室共 9 个研究单元,合同估算价为 9873.17 万元。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十个月建安施工完成。
2.4 招标范围:中色东方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招标人声明排除的内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备安装调试等;由投标人负责安装的特种设备需由投标人取得使用许可证。
2.5 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 ①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 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施工员:3 人; 专职安全员:2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质检员(质量员):1 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 人;预算员:1 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3.4 财务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1 年-2023年(或 2022 年-2024 年)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业绩要求: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及合同金额页);
3.6 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色东方“黑名单”或未在禁入期内。
3.8 其他要求:积极响应需求方要求,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和承诺。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建筑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工程图纸、技术标准的质量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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