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2025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5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8065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5〕9号)、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桂药监办〔2025〕2号)和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桂药监办〔2025〕4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5年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提高抽检工作效能,将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食品抽检量5692批次、药品抽检量81批次、化妆品抽检量120批次任务的承检机构进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480.65万元,完成时限为2025年11月底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806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的要求,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符合第(一)项 第(一)项(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是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革的力度和要求,从而允许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第(五)项“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情况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3、2025年梧州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共5893批次,要求全年均衡推进,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且形成分析报告。为全面履行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对项目供应商有如下要求:①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能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市辖区内)完成采购人安排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应急性抽检任务和其他临时性任务;②在处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开展食品药品检测时,需要承检机构能在专家现场给出初步诊断引发事件原因及检测能力范围后,48小时内能给出初检结果。 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由于其特殊性、时效性和专业性对供应商有极高的要求,特别是各类食品安全状况检测,药品检验、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及时性,更需要求承检机构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满足工作延续性、保密性、稳定性、可靠性,部分食品需在最短的时间内抽检并完成检验,避免延误送检时间造成检测数据的误差。 4、为确保抽检项目的时效性、连续性和专业性,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系梧州市唯一一家具有药品检验资质和能力的法定检验机构,系全国首批通过CMAF认证的食品检验机构、广西首批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梧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唯一技术成员单位,广西检验检测机构中为数不多保留开展“药理”检测的机构,具备全区领先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能保证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及时性,能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的检验,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2020年以来连续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授权,未出现抽样、样品接收、检险超时限情况,选择唯一符合要求的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检验机构。近年来通过该所的技术支持,我局办结了如鱼滑非法添加硼砂、凉茶非法添加西药、网红夜市牛排非法添加硼砂等多起案件,有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中的第(一)、第(五)项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 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9日 至 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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