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物资仓储配送中心、批量伤员救治中心工程冷库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WLGC202502-011 (招标文件编号:WLGC202502-011)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物资仓储配送中心、批量伤员救治中心工程冷库建设工程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德惠市泊林郡30号楼第二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244.35555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988号鸿城西域小区南湖大路小区B区26B【幢】2003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235.638768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乙十路以东新星宇·观塘二期1号楼108号
中标(成交)金额:242.18564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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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