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净月高新区南环城路等5条路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吉林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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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净月高新区南环城路等5条路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标范围:包括测量、测绘、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及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建设规模: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净月高新区南环城路等5条路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4 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 材料:
$\textcircled{1}2021$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 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6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5年净月高新区南环城路等5条路道路大中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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