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 已由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盐审服管发〔 2025〕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融发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 资金来源为 闽宁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 招标人为 盐池县融发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 7#、8#标准化厂房 , 总建筑面积 10292.53 ㎡ ,配套建设四期工程外网、道路及场地硬化等相关基础设施。其中 : (一)新建7#、8#标准化厂房,厂房为三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8.1m,二层层高4.8m,三层层高4.7m,室内外高差为0.15m,女儿墙高1.2m。7#厂房建筑面积为5697.66 ㎡ , 8#厂房建筑面积为4594.87 ㎡ ; (二)新建场地硬化面积为1948.72 ㎡ ,道路面积为3705.00 ㎡ ; (三)配套建设四期工程水、暖、电外网。
2.2 建设地点: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 (南邻解鞍街,东靠盐川大道)
2.3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 分五个 标段: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一标段: 7#标准化房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二标段: 8#标准化房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三标段: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工程、室外采暖、室外低压电气等。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监理一标段:对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盐池县新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四期工程监理二标段:对本项目二至三标段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项目一至三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 项目监理一至二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 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