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高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电力设施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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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高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电力设施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招标编号:HNWX-XY-ZB2025001)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代理湘阴高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电力设施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3月12日(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和文件,因公告和文件部分内容前后不一致,现作如下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 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台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台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现更正为:
- 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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