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长江江宁段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省级财政)采购公告(二)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FHXH-C2025-0005
项目名称: 2024年度长江江宁段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省级财政)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6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7月前完成长吻鮠、胭脂鱼和铜鱼苗种放流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一月份(2024年9月-2025年2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2024年9月-2025年2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当持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同时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录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名录内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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