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厅项目
内蒙古
-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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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厅项目
(招标编号:NMGJDZB $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
一、招标条件
本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205456 万元,招标人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任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6 17:30附件下载
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厅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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