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经营权策划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经营权策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SH-FZC-2025(07);
2. 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经营权策划项目;
3. 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562832.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新河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经营权策划项目(项目介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3 月 3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 月 21 日至2025年 3 月2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网上(指定邮箱:)或现场。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网上报名收款账户:(支付宝)。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指定邮箱:)的方式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费用缴款截图(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费用缴款截图(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 月 31 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205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2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