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妇幼保健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生殖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妇幼保健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生殖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3-20
项目概况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妇幼保健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生殖中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妇幼保健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生殖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7585.84
最高限价(元):703164.67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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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潜在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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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区域污染风险防控:为避免施工对医疗区域造成污染,施工方需搭建封闭防尘围挡,实施全封闭施工,从源头上杜绝粉尘、杂物等污染源扩散至医疗区域,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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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及设备安全隐患排除:在进行强弱电施工前,施工方必须协同院方电力科、信息科共同确认管线分布情况,之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操作不当引发短路,进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施工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以保障医院水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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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与交叉施工风险管控:施工方务必严格遵循高空作业安全规范开展作业,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张挂防护网。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同时精确规划各工种的进场时间,合理划分施工区域。一旦施工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人员(施工方及其他人员)伤亡事故,施工方需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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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妥善处理:施工方应依据建设方指定的地点,设置专门的施工垃圾暂存点,暂存点需与医疗废物暂存处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交叉污染。并且要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维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二、施工过程问题及解决措施 -
设计变更规范流程:施工过程中若涉及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保证变更内容清晰、可追溯。同时,在施工的关键节点设置监理验收环节,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确保变更后的施工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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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争议解决机制:针对隐蔽工程(如水电管线铺设)未达标准,或装修材料与投标文件规定不符等质量争议问题,施工方需提供材料品牌、型号承诺书,并提交检测/质检报告。所有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参数执行,相关报告需报送监理留存,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有据可依,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既定标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工程款支付
施工方提交材料,经监理确认施工完成80%工程量,建设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额60%工程款。剩余款项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按合同总额3%预留质保金,质保期至少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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