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系统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工可编制及评估服务
四川
川高系统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工可编制及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川高系统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工可编制及评估服务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 (川高路函〔2025〕106号) 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 国债、通行费收入及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招标人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中标人分别与本项目涉及到的川高系统高速公路公司(以下简称 “发包人”)签署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川高系统高速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共有三项任务,分别为 ①G5京昆高速七盘关至田房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②G65包茂高速达州至陕西、达州至重庆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③G76厦蓉高速隆昌至贵州赤水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三项任务涉及 的 发包人 、高速公路 详情见招标公告附件 1 。
2.2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 划分为 2个标段,标段号为A标段、B标段。
( 1)A标段:编制三项任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 要件办理 ,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G5京昆高速七盘关至田房段包含:工程可行性报告 编制 、 要件办理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敏感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
G65包茂高速达州至陕西、达州至重庆段包含:工程可行性报告 编制、要件办理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
G76厦蓉高速隆昌至贵州赤水段包含:工程可行性报告 编制 、 要件办理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
( 2) B标段:编制三项任务的 安全韧性提升初始评估报告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两部分。
2.3服务周期
A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施工许可为止 , 具体阶段性工作成果提交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B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评估报告 通过有关行政部门批准为止 , 具体阶段性工作成果提交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A标段、B标段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 2)投标人应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中“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必须含有公路。
3.2业绩要求:
A标段:近年(指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或工可核准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B标段:近年(指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或工可核准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3.3信誉要求
A标段、B标段:
( 1)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 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在2022 年 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中第( 1)~(3)项均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核查的上述对应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4 本项目主要人员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