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葛洲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构件采购
广东
-广州市
广州葛洲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钢构件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广州葛洲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对钢构件材料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本次钢构件采购不划分标段,钢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钢梁、钢桁架、钢马道、钢护栏、钢马道踏板、高强度螺栓、栓钉、钢构件固定支座及钢筋桁架楼承板等。
2.2 交货时间: 以甲方实际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3 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车管所东侧、华观路南侧(已甲方实际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保期: 24个月。
2.5 钢构件原材料品牌:柳钢、韶钢。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9)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其他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钢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制造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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