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和监控系统时钟同步改造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和监控系统时钟同步改造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327807、SXMTZB2502F-26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和监控系统时钟同步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327807、SXMTZB2502F-264(F)),已由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党总支会会议纪要〔2025〕9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公司现投用的控制系统和监控系统均未实现时钟同步功能,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检查评估表》第38条和《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20537-2012)9.2条,该问题也是市县两级和集团公司检查的隐患整改项。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和监控系统时钟同步改造项目
标段(包)内容:时钟同步系统通过安装北斗时钟同步装置,现场由光缆和网线来连接各个仪控系统,并安装调试,来实现全厂DCS、SIS、GDS、监控和消防系统的时钟一致。
2.3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并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质量标准:达到所有系统实现时钟同步的预期效果,满足验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和监控系统时钟同步改造项目,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时钟同步系统改造或维修维护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及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至2025年3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操作方法:
(1)供应商进入“平台”并登录账号;
(2)点击【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4.2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首次使用平台须先进行用户注册,点击门户网站首页【注册】按钮,按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核验;经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用户注册。
4.3CA(数字证书)办理
供应商点击门户网站首页【帮助中心】-【CA办理】,查看具体办理流程。
CA用于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及确认澄清等,没有办理CA,供应商将无法顺利参与采购项目,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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