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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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AH-B2025-011
1.招标条件 为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交货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后附表;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 在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提供的品牌有效授权)(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关于汽车销售、质量保证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供应车辆来源合
法、质量合格、手续完备,车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近年(2022年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为准)(4)投标人须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委托人、生产者与生产企业名称一致才认定为制造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8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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