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及十三标段日常管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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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及十三标段日常管护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及十三标段日常管护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5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建设总投资352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二、十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封沙育林育草,病虫害防治1项及日常管护53100亩 十二标段:封沙育林育草,病虫害防治1项 十三标段:封沙育林育草,日常管护53100亩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
2.3 招标范围:
十二标段:封沙育林育草,病虫害防治1项,现有植被,稀释药水,无人机飞播,每年不少于2次。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十三标段:封沙育林育草,日常管护53100亩,禁牧防火、围栏检查维修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管护期:三年(1095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等相关园林绿化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十二标段病虫害防治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工程类相关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3十三标段日常管护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5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8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 .9本标段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9.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18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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