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施工图设计服务
湖南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施工图设计服务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施工图设计服务 已由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桑发改审批 【 2021 】 1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桑植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省预算内及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桑植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施工图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 桑植利福塔镇。
2.3建设规模: (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一期、二期)70352.51㎡,总建筑面积123955.22㎡,包括1#-10#栋、大门及地下车库。(2)配套完善室外给排水、绿化、道路、电气、消防、挡土墙、边坡及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室外停车位、充电桩第附属工程。
2.4投资估算: 74267.16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省预算内及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2.6招标范围: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设计、主体结构设计、主体机电安装设计、园林景观专项设计、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告、挡土墙工程设计及除第三方深化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以外的其他全部设计相关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其中: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暂定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启动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
□后续服务: 。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 - 3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5年3月 5 日前) 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或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人员至少1人)
3.2.7其他要求: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