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中医院制剂楼周边场地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射阳中医院制剂楼周边场地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射阳县中医院制剂楼改造项目 已由 射阳县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射 政服 投资 审 〔202 4 〕 20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阳县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射阳中医院制剂楼周边场地附属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合德镇境内。
2.1.2建设 规模 : 本工程主要实施的内容为中医院制剂楼周边场地附属工程,包括公卫楼立面改造、北门道路维修、值班室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3最高投标限价: 110.01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 04 - 01 ,竣工日期: 202 5 - 06 - 30
2.1.5其 他: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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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中医院制剂楼周边场地附属工程 | 本工程主要实施的内容为中医院制剂楼周边场地附属工程,包括公卫楼立面改造、北门道路维修、值班室改造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2.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6招标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 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期间的。
(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 工程 :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 或归集 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 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 202 5 年 0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 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 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 ,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 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 盐城市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