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长效管护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长效管护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延安市新区尚品尊邸小区3号楼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洛川县-2025-00042
项目名称: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长效管护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长效管护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工期:180日历天,质保期:1年,服务期:1年(其中云服务器、流量卡及系统运维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长效管护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长效管护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