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保安及消控室值班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保安及消控室值班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或“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及购买文件。关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T-2025-10285
项目名称:福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保安及消控室值班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执行本采购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第(2)、(3)点的要求。(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本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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