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8年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NECC20251001G1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大米、油类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年,按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起计算。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当年配送服务符合考核办法后再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采购包2(农副产品类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 87,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年,按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起计算。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当年配送服务符合考核办法后再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22年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米、油类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情况一: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4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个表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不符合本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情况二:投标人自身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农副产品类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情况一: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4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个表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不符合本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情况二:投标人自身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米、油类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农副产品类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