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1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BTBJ[2025]698号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73600.00
最高限价(元): 6736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6736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限:承包期限即合同签定暂定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如中标供应商确保本项目工作内容、工作质量符合要求,经采购单位业主考核合格,按相关程序批准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年;如果考核不合格,或按相关程序未获批准,则不再续签;如因有关政策法规、项目变动等原因,采购单位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 号);(1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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