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延安路(天山路-昆仑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新疆
第五师双河市延安路(天山路-昆仑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五师双河市延安路(天山路-昆仑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2250146 ) 已由 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投资〔2024〕179号、师市发改投资〔2025〕27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五师双河市
3.工程规模: 新建延安路(天山路至昆仑路),道路总长345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5004002250146001001 | 第五师双河市延安路(天山路-昆仑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新建延安路(天山路至昆仑路),道路总长345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7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原叁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