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附件下载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36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2.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3.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4.建设内容:市政工程,园林工程; 5.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 6.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应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 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没有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符合并提
供承诺书原件)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街角路侧小微空间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