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建制镇7座污水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二标包)招标公告
永吉县建制镇7座污水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二标包)
招标公告
一、项目 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XZC2025001-2;
2 、项目名称: 永吉县建制镇7座污水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二标包);
3 、预算金额:137.88万元。
4 、最高限价:137.88万元。
5 、采购需求:三个站污水环保在线监测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服务周期:三年(2025年-2027年)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企业,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 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缴纳社保证明 。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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