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污水处理厂前端水样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沈阳市于洪区污水处理厂前端水样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3-21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污水处理厂前端水样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污水处理厂前端水样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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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沈阳市水务局下发的《沈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 年)》(沈水排水宇字[202411号)文件要求,每个月需要对我区 3座污水处理厂前端千管、支管及部分小区化类池前后端共约40个点位取水样,检测BOD、COD 等指标浓度,并将检测报告按月上投至市水务局。
2.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计划通过采购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实施3.座污水处理厂前端约40个点位取水样、检测BOD、COD 等指标浓度工作,经了解,点位取样及检测费用单次约200 元/个点位。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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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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