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水质检测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水质检测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JNC334-CG-250327709、SXMTZB2502F-219(F))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3-21 1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24 19:00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水质检测(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327709、SXMTZB2502F-219(F)),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水质检测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水质检测: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质量标准 | 服务完成期限 |
|---|---|---|---|---|
| 1 | 需解锁 | 87000元 | 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规定的项目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水质检测方法、 方式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5750-2023 | 合同签订后至 2025年12月31日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采购文件要求:3.2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资质附表且检测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中所有项目)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山西科信鸿瑞分析检测有限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表中未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中所有项目,其中无“氯酸盐、亚氯酸盐、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等检验项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2)采购文件要求: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水质检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①合同扫描件或复议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长治市慧泉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业绩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