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栾川县X138冷陶线张盘至焦树凹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8-410324-04-01-395735)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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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栾川县 X138 冷陶线张盘至焦树凹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8-410324-04-01-395735)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5)002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栾川县 X138 冷陶线张盘至焦树凹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88.29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起点位于陶湾镇张盘村东桥头处,路线向北经下河东、伊滨、张家门、魏家门、土桥、朱家村、么沟口、碾道、止于焦树凹村北部,全长8.09km。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 7.5m,路面宽6.5m,因使用年限较久,路面断板、沉陷、断角等病害严重。本次改造设计内容为:部分路段修补路面病害后,直接加铺 30cm 厚 C35 混凝土面板;损坏严重路段,对现状路面进行碎石化处理或挖除后,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cm 厚C35混凝土面板。道路两侧安装波形护栏,浇筑混凝土边沟,施划道路标线,铺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栾川县 X138 冷陶线张盘至焦树凹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栾川县 X138冷陶线张盘至焦树凹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须在投标文件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021
年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
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
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7 23:59附件下载
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栾川县X138冷陶线张盘至焦树凹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8-410324-04-01-395735)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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