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宫镇城关村小湾桥至崔木镇界道路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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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宫镇城关村小湾桥至崔木镇界道路绿化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ZYCG-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成宫镇城关村小湾桥至崔木镇界道路绿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56.59万元,招标人为麟游县九成宫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九成宫镇城关村小湾桥至崔木镇界道路绿化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成宫镇城关村小湾桥至崔木镇界道路绿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成宫镇城关村小湾桥至崔木镇界道路绿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1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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