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镇镇溪畔花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安徽
撮镇镇溪畔花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撮镇镇溪畔花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9-340122-04-01-446965
1.4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撮镇镇溪畔花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DGZ0063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DGZ0063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县镇镇先锋社区仙庵路以南、官桥路以东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7671.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6182.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489.08平方米。包括14栋住宅、2栋沿街配套用房、1处大门、4栋配电房及1处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用房、大门、配电房、地下室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景观绿化、三网等配套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50676.42万元
2.8 计划工期: 8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14栋住宅、2栋沿街配套用房、1处大门、4栋配电房及1处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用房、大门、配电房、地下室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景观绿化、三网等配套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2)具备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 2)承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各方工程量占比;
(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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