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烟台市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SDGP370611000202502000023
项目名称: 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区 85家重点企业开展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2024年实际排放量的核算业务,掌握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与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的许可排放量的差距,让环境执法监管更有针对性,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福山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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