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BA2025-27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2.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2.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机关餐厅提供日常原材料的采购和配送服务,要求确保商品质量、数量按时配送到位,保障机关餐厅的正常开餐。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
第1包:蔬菜、水果、奶制品类;预算金额110.00万元;
第2包:肉禽、水产品类;预算金额99.43万元;
第3包:粮油、鸡蛋、其他食品类;预算金额9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1包、第2包、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第2-3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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