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沙河、龙山河、茵香河灾后综合治理工程可研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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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沙河、龙山河、茵香河灾后综合治理工程可研设计服务竞争
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ZYCCG-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沙河、龙山河、茵香河灾后综合治理工程可研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沙河:城区段现状堤防加高 $1,4\mathrm{km}$ ;乡村段新建堤护岸 $0,4\mathrm{km}$ ;河道清淤清障5.7km;水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缓冲带 $1.075\mathrm{hm2}$ ;水智慧管控工程布置视频监控3套,河道监控站点1处:水环境提升工程新建截污管 $1,6\mathrm{km}$ 。2.龙山河:拟建城区段现状堤防加高0.52km,已建护岸修复3.5km;乡村段新建堤护岸1.8km;新建防汛路2.6km;河道清淤清障 $6,7\mathrm{km}$ ;水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缓冲带2.68hm2;边坡生态修复 $0,3\mathrm{hm}2$ ;水环境提升工程新建截污管 $2\mathrm{km}$ :水智慧管控工程布置视频监控3套,雨量站1处,河道监控站点2处。3.茵香河:拟建修复浆砌石挡墙 $^+$ 素砼护脚型式护岸 $0.74\mathrm{km}$ ,新建埋石混凝土护岸 $0.37\mathrm{km}$ ,修复素砼护脚 $0,06\mathrm{km}$ ,加固护岸基础0.4km;河道清淤清障 $7,3\mathrm{km}$ ;水生态修复工程边坡生态修复 $0.55\mathrm{hm}2$ ;水环境提升工程新建截污管1km;水智慧管控工程布置视频监控3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沙河、龙山河、茵香河灾后综合治理工程可研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沙河、龙山河、茵香河灾后综合治理工程可研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申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8 17:00附件下载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沙河、龙山河、茵香河灾后综合治理工程可研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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