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保发改投资[2024]120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及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2.2工程建设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红阳大街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院内 。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改造一座砌体结构的二层实验楼(原为审判庭),建筑面积 1069.92 平方米,实验楼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内墙改造、屋面防水、外门窗改造、更换雨水管、外立面修复(保温)、楼内公共空间改造、给排水、供暖、供电、通讯等;室内功能:拟对现有楼体进行维修改造,首层设置理化检验室、无机前处理室,有机前处理室、液相质谱室、气相质谱室、ICP-MS室、数据处理室、样品暂存间、天平室、红外室;二层设置技术分析室、科普展厅、控制室、储物间等多个功能区,用于食品、药品的检测检验。室外工程:实验楼周围的路面硬化及给排水、供暖、供电、通讯等工程的接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4106212.71元
二标段: 405952.42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 10 个月
二标段: 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标段: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及设备安装 能力 ;
二标段: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及设备安装 能力 。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严重失信名单。 (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拆除及加固、安装工程;第二标段:建筑装饰装修。本项目投标单位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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