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II标段)监理
江苏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 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实施的 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 II标段 ) 已 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多渠道筹措 ,已落实。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 睢宁县城区 。
( 2 )主要建设内容: 片区 2河畔春风东侧路雨水、人民路雨污水、环东路雨污水;片区3东升街(沿河路~乐园路)南侧新建雨污水、环东路(东升街~终点)东侧新建雨水管道安装、道路破除、恢复等改造; 片区内部管网四位一体排查 ;
( 3 )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4 )监理服务期: 详见招标文件 。
( 5 ) 工程投资概算约为: 4700万元
4、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5、申 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具有 ①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 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或 住建部颁发的监 理工 程 师注册证书 (水利水电专业 或市政专业 ),③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 自 20 22 年 3 月 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 资 不少于 15 00万元的 排水管网 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原件 扫描件为准,两者必 须 同时具备。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
( 5)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 银行保函、 □ 信用承诺、 □ 保险保单、 □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壹万 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 9320050101283966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 5 年 3 月 28 日 。
(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html),于 2025年03月 28 日17 时 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21 日 至 202 5 年 3 月 28 日17 时 30 分 ;
( 3) 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
9、本 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 “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 详 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局,联系方式:
11 、招标人 地 址: 睢宁县水务局
联 系人: 电话:
12、 招标 代 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 亚琦万贸中心 D19 栋
联 系人: 电话: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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